2023年广东广州市番禺区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了解到很多人在问番禺区教师招聘的学历要求,招聘公告里写得很明确,应聘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同身份的人要求还不一样,毕业生、在职老师分别要满足什么条件,年龄上限是多少,来看具体规定。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拟聘用人员须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须符合《职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2023年毕业生。
(1)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体育学科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其研究生与本科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一致(高中阶段通过体育专项考试进入大学的高水平运动员不受此限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学科应聘者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应聘者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聘者所学的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职位表》及《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或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符合报考要求的,方可参加面试。
(3)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并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①博士研究生,年龄不满45周岁。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不满40周岁。
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不满35周岁。
应聘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凭境外学历、学位报名且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报名时须出具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暂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2.现职教师。
(1)报名时须在全日制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任职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3)职位代码为093-096、100、102、106的岗位须按《职位表》中的要求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
(4)所学专业与应聘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若其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则视为专业一致。
(5)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50周岁。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不满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不满45周岁)。
③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满3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不满40周岁)。
3.《职位表》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四)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22年12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不满35周岁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等要求以此类推)。
南沙区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条件详细解读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员范围;
7.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报考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需求表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名,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
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4.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课程成绩单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还须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承诺在聘用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报考人员如获聘用,须在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试用期内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
7.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如无法提供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的人员;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到定向单位工作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2023年广州南沙区教师招聘学历及年龄限制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员范围;
7.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8.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
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报考人员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报考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
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需求表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名,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
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4.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课程成绩单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还须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5.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承诺在聘用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报考人员如获聘用,须在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试用期内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
7.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如无法提供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的人员;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到定向单位工作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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