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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长期和短期招聘岗位说明

2026-09-06

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001至024岗和025至027岗的报名时间、考核方式都不相同。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具体安排,有意向的可以提前做好准备。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2023年江苏师范大学长期和短期招聘岗位说明

江苏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001-024岗: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025-027岗: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地点和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二)报名时间

1.001-024岗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为: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3日9∶00-9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3日9∶00-9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3日-9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3日9∶00-9月27日18∶00。

2.025-027岗为短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为: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3日9∶00-5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3日9∶00-6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3日-6月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3日9∶00-6月2日18∶00。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3.001-024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如有合适人选,即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025-027岗为短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在参加考核前须对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1.身份、奖励和科研成果等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等证明

已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推荐表;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和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考核程序

1.001-024岗考核程序包括面试、教学试讲两个环节。

(1)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试讲人选(面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教学试讲人选)。

(2)教学试讲:教学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教学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教学试讲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试讲成绩5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2.025-027岗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考核安排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001-024岗按照教学试讲成绩排名,025-027岗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如001-024岗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心理测试为考察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师范大学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办理有关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按要求提供备案所需材料,如在职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江苏师范大学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30个工作日内不与江苏师范大学签订聘用合同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65612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12388、0516-83656087、15371639560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 岗位表.xlsx

江苏师范大学

2023年5月22日

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2023年专项引才166人公告

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2023年专项引才166人公告

为加强黔西南州人才队伍建设,集聚建设康养胜地 人文兴义"的人才智慧和力量,6月3日至4日,我州已赴北京、西安、武汉开展了卫生类、教育类、综合类岗位专项引才活动。经研究,决定赴省内高校现场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充实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聘计划及对象

1.引聘计划: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计划专项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66名,其中卫生类84名,教育类32名,综合类50名,具体职位及计划详见附件1。

2.引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引进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二、引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正确的政治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承诺在黔西南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符合职位相关要求,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8.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参加引聘。

三、引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引聘按照卫生类、教育类、综合类岗位到省内高校开展专项引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9:00至15:00

应聘人员对照公布的职位及报名点到相应的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本次事业单位引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测评、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板块(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下载《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逐项填写,在公告的时间和报名点持《报名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上学历认证;(3)其他岗位需要的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或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个人求职推荐表等其他材料;(4)近期2张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

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最高学历及所学专业填报,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引聘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引聘资格。

(二)测评

测评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根据报名情况,测试时间可适当调整,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测评地点:贵州大学东校区招生就业处毕业生就业大市场三楼大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州直单位测评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各县(市)测评工作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实施,测评方案按照2023年6月4日备案方案执行,设最低分数线70分,应聘人员测评分数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确定签约人员

签约人员按照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

(四)签订意向性协议

用人单位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签订《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意向性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五)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递补一次。若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在校表现、政治信仰、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成绩及奖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引聘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聘资格,空缺职位按测评成绩递补一次。考察合格,列入拟聘对象名单,考察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相关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由招聘单位按规定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聘用人员在黔西南州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聘测评无指定范围和辅导资料,也无任何培训。

(三)应聘人员请密切关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板块(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和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的有关信息。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2023年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工作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9-3222011(黔西南州委组织部人才科)

0859-3221609(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

0859-3241595(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附件:

附件1:2023年黔西南州赴高校专项引才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3年黔西南州赴省内高校专项引才意向性协议书.doc

黔西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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