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年山东潍坊学院招聘工作人员44名岗位

2026-09-06

2023年山东就业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潍坊学院发布了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计划招聘44名工作人员,岗位覆盖教学和教辅等多个系列。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核心要点,从招聘条件到报名方式,从考试内容到待遇保障,需要了解的关键信息都列出来了,感兴趣的话可以仔细看看。感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来看一下吧

2023年山东潍坊学院招聘工作人员44名岗位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山东潍坊。学校是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省文明校园,是省教育厅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现占地1543亩(103万平方米),现设26个教学单位、71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2600余人,留学生100余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5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72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50余人,俄罗斯工程院院士、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59人次。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省级一流课程等99门。现有光学、区域经济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和民俗文化学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建有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19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4.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6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f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9日10: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至6月10日10:00

登录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2023年6月9日10: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请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4、教师5岗位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2)应聘教师2、教师3和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2023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另外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自律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3)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招聘岗位中有其它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至6月9日17: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6月10日10:OO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方式在报名网站(//join.wfu.edu.cn)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缴费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者,请勿缴费。缴费时因输入个人信息有误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教师6、教师7、教师8、教辅1岗位先进行面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其他岗位先进行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若有变化,将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须缴纳面试考务费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确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潍坊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需在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心理测试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分别进行,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通知。

教师6、教师7、教师8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教辅1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其他教师岗位和教辅2、教辅3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和面试都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涉嫌涂改伪造、弄虚作假、高考移民、违规入党以及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干部情况等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潍坊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6-8785757

邮编:261061

七、其他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学校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证明材料模板

潍坊学院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

2023年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创建于1974年,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管理的国办全日制职业院校,是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同时承担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和技能鉴定任务,集教育教学、科研、技能鉴定、培训于一体的化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院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米,全日制在校生11000人。学院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人社部一体化教学改革试点牵头院校、石油和化工行业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技工教育优质学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高端化工产业公共实训基地、山东省化工行业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文明单位。学院先后多次被授予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核心能力优秀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院校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先进单位"全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山东省最佳社会声誉技师学院"山东省最具社会知名度技工院校"山东最具就业竞争力十佳技工院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7人(中级岗位工作人员4人,初级岗位工作人员33人);管理九级岗位工作人员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技工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6.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7.符合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规定和条件。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hgjs.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6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12日11:00-6月17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网上报名系统(学院官网http://www.sdhgjs.cn/通知公告"栏内)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pdf扫描版,见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6月16日16:00后,学院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12日11:00-6月17日16:00

报名结束后,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学院网站公布。生产实习指导教师2岗位,没有报名比例限制,免笔试,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前5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勿提前打印准考证,避免信息不全),以及《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均在学院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学院路校区(滕州市学院东路2036号)

(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提交《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材料中使用的所有照片均须为同底版照片)及下列证明材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允许承诺后报名考试。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的现所在单位或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内容应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说明及单位同意协助对其进行考察、办理离职手续等内容,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院同意,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

④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⑥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12日。

⑦招聘岗位有大赛等级和奖项或名次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大赛等级、获奖证书及名次等相关证明(文件)。

⑧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须于2023年6月12日前取得,六个月以内开具有效)。

⑨本人签名确认的《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以上所需材料中,身份证、毕业证、等级证等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核实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山东化工技师学院留存;其他表格、证明、信件等均需原件,且不再退回。

(4)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递补的截止时间为面试之日前一天的上午9时,届时不再递补。递补情况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面试参考教材另行通知),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登录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查询,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2)笔试地点:山东化工技师学院高铁新区校区(滕州市北辛路东首)

(3)笔试内容

教育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综合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

(4)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1)面试时间

面试具体时间在学院官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布,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山东化工技师学院高铁新区校区(滕州市北辛路东首)

(3)面试内容、方式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分别占70%和30%;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试讲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岗位情况确定,具体要求、参考教材面试前三天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具体内容由专家确定,每位应聘人员备课时间均为40分钟。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排序。应聘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免笔试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进行综合了解,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2-5823867

监督电话:0632-582390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化工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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