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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教育人才引进政策待遇一览

2026-09-07

2023年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教育系统的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涉及多个学科和学校,学历要求从本科到博士不等。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引进的基本情况,政策待遇和注意事项也都包含了,想了解的可以看看。感到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同了解吧

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教育人才引进政策待遇一览

根据《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和《宜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2〕16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打造区域人才集聚地,结合实际需求,现将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职数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6名,涉及19个单位,16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引进单位和岗位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夷陵区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夷陵区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博士、高级职称人员为8年)。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www.10.gov.cn/)夷陵党建网(//zz.10.gov.cn/)发布《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17:30(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若该批次岗位在此轮引进后仍有岗位空缺,则可适当降低条件,适时组织下一轮引进。

2.报名方式。可采用两种方式报名。第一种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第二种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联系后网上报名,联系人电话详见附件1《目录》。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如实填写《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报名表》(附件2)。

4.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须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扫描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同填写完整的《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报名表》(附件2),发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并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信息资料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保持畅通,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通知报名考生于考试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考试。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报名表及与报名条件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考生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主管部门对审核情况进行把关。

6.考试通知。由主管部门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三)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原则上只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拥有考试资格。若报名人数较多,用人单位可根据行业、专业、引进岗位特点和报名情况,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引进人数原则上按不低于1:3,不高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测试等考核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考试组织。考试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批同意后,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引进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的比例,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若参加考试人员均达不到需求标准的,经考官集体合议后,可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考试结果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夷陵党建网对外发布。

3.考试要求。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每个岗位的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按1:1确定。体检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或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负责统筹,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填写《宜昌市夷陵区人才引进审批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达到该岗位面试平均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结果排名先后顺序依次递补;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

4.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审批与公示

1.审批。考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经区委人才办研究审核后,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公示。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夷陵党建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含国外、境外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审核备案,下发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宜昌市夷陵区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和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实行岗位管理。

2.引进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由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一)优先评聘职称。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符合工龄连续计算政策的可连续计算工龄。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人才专岗”人才过渡岗”职称评聘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称。

(二)惠享人才政策。符合《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和《关于印发支持夷陵人才发展新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宜夷办发〔2022〕2号)文件规定条件,认定为A-F类人才的,享受相应的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人才政策。

1.生活补贴。对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3年内发放15至20万元生活补贴,对急需紧缺人才,可一次性发放到位,第4年、第5年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咨询电话:0717-7201509)。

2.租房补贴。新引进在我区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3年内可按2万元/年、9600元/年、6000元/年的标准领取租房补贴(咨询电话:0717-7819915)。

3.购房补贴。新引进在夷陵区首次就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2年内在我区购买人才房,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6万元、5万元的购房首付款补贴券”。新引进在夷陵区首次就业的博士研究生,3年内在我区购买人才房,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发放20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咨询电话:0717-7200536)。

(三)重点跟踪培养。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考察培养。

五、其它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方案《岗位目录》中所列的内容,由引进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考试相关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谈和试讲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17–7831485(区教师发展中心)

0717–7201512(区人社局事管股)

0717–7823609(区委人才办)

监督电话:0717–7834212(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附件:

1.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岗位需求目录.xlsx

2.宜昌市夷陵区2023年度引进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第三批次)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忻州市2023年市直中小学校选聘教师65名

忻州市2023年市直中小学校选聘教师65名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11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增人计划和选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为部分市直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6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单位有11个,选聘名额共65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忻州市2023年部分市直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选聘对象

忻州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和乡村在编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10日至2005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8.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9.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

10.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教师岗位普通话要求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的乡村在编教师,不能报考。

4.招聘为乡村在编教师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未征得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选聘报名后、聘用之前,期间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选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信息通过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8:00至2023年7月23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初审结果由考生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3年7月24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本次选聘要求报名人数应达到选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若计划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要相应核减选聘名额,使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如选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取消该选聘岗位及名额。

所有因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被取消选聘名额的岗位,在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发布选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

报名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见后)。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名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7月2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通知。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见后)。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用时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20分)、岗位对应学科段知识(30分)、初中段知识(20分)、高中段知识(20分)、大学段知识(1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四)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部门对资格审查结果是否合格提出意见,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说明原因,取消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名额1:3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次数最多1次),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选聘各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内容为面对考官讲课,讲课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教材内容(具体版本教材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代表现场抽取课题,独立备课1小时,讲课时间10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当日在考点公布,并在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公布。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选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到退场将全程录音、录像。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选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费用考生自理。选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选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选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最多递补2次)。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忻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j.sxxz.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选聘岗位、选聘数量、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八)单位确定

招聘单位、招聘名额为2个及以上的岗位,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确定拟聘用人员具体的聘用学校。

特别提示:本次选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报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咨询电话:

0350-2028825 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

0350--3303270、3022139 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350-2020368 忻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350-3333625 忻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选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忻州市2023年部分市直中小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

忻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0日

潍坊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分数线查询

潍坊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分数线查询

潍坊科技学院定向培养军士专业2023年针对男生招生时,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18分。下文将为2024年高考生展示潍坊科技学院具体的招生录取情况。

下面为2024年高考生汇总了:潍坊科技学院2023年提前专科批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汇总。

据悉,潍坊科技学院针对男生的招生专业包含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潍坊科技学院计算器网络技术(与战略支援部队联合培养)专业2023年针对吉林选科理工男生的招生分数线是218分。

潍坊科技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与战略支援部队联合培养)专业2023年针对河南选科理工男生的招生分数线是320分。

潍坊科技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与火箭军联合培养)专业2023年针对河南选科理工男生的招生分数线是338分。

招生省份专业名称科类最低分备注 山东计算机网络技术481定向培养军士生火箭军 山东计算机网络技术480定向培养军士生战略支援部队 山东计算机网络技术423定向培养军士生战略支援部队 江苏数字媒体技术物理413与战略支援部队联合培养 山东计算机网络技术411定向培养军士生火箭军 山东电气自动化技术410定向培养军士生火箭军 山东数字媒体技术409定向培养军士生战略支援部队 山东应用电子技术403定向培养军士生火箭军 河南电气自动化技术理工371与火箭军联合培养 河南计算机网络技术理工348与战略支援部队联合培养 河南应用电子技术理工338与火箭军联合培养 河南计算机网络技术理工329与火箭军联合培养 湖北计算机网络技术物理322与火箭军联合培养 河南数字媒体技术理工320与战略支援部队联合培养 甘肃计算机网络技术理工277与火箭军联合培养 辽宁计算机网络技术物理221战略支援部队 吉林计算机网络技术理工218与战略支援部队联合培养

教育学专业2024年课程有哪些

教育学专业2024年课程有哪些

大学教育专业的课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教育学

心理学

核心课程

普通心理学

发展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

教育概论

教学论

课程论

德育原理

教育社会学

中国教育史

外国教育史

专业方向课程 (根据高校培养目标确定):

德育原理

教育哲学

教育社会学

教育文化学

中国教育思想史

西方教育思想史

专业基础课程

教育学原理

教育研究方法

现代教育技术

特殊教育概论

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育见习

教育实习

社会调查

教育调查

其他课程

中小学语文或数学教学法

教育管理学

教育经济学

教育统计测量评价

课程开发基础

外语课程与教学

第二语言教学中的问题

中学数学教育的现代方法

修业年限通常为四年,授予学位为教育学学士。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点的发布信息,具体课程可能因学校、地区或课程更新有所变化。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您所在大学的教育学专业或查看最新的教育学专业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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