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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汝城县2023年招聘教师公告发布

2026-09-07

2023年湖南郴州汝城县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汝城县今年招聘教师147名,设置了不同的年龄和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具体的报考条件,包括专业目录、户籍要求、教师资格证条件等,想了解的往下看。感到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湖南汝城县2023年招聘教师公告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14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14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61.187.189.252/)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92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

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增补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报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汝城县随军家属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5)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符合小学学段所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汝城县特岗教师以及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在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自行下载相关专业目录,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3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自行到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笔试公告。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物理、生物、地理、政治、高中语文、中学数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经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人社局同意批准不设开考比例。

(6)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9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rc.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0日下午15:00-17:30到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5月2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小学、初中、高中、职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共用一套试题;幼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幼师》,一套试题。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后15天左右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汝城县教育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不设开考比例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本次招聘考试相同试题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打印的《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历学位查询信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籍查询信息)、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如果是2023年上半年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受理凭证,且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教师资格证原件交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查验,逾期不予聘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报考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截至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岗位计划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递补人员名单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小学、初中、高中、职中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微型课时长不超过10分钟,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汝城县使用教材。幼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五项全能展示,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统一画”、时间不超过10分钟,第二阶段单独展示 唱、跳、弹、说”四项,时间不超过8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合成及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程序,如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聘用在原报考岗位。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岗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从最后一次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如果入围选岗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选岗程序。选岗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选岗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汝城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以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由汝城县人社局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所有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指在汝城县教育系统服务),其中报考村小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必须在选岗学校(村小)服务满3周年。不是村小岗位的小学教师岗位,也可以由所在乡镇学校安排到村小工作,但不设村小服务年限。

招聘单位应在汝城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如考生因不及时关注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选岗。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因放弃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将享受学费补偿。符合《汝城县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及《2023年汝城县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相关要求的,可申请享受汝城县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教育局行风监管办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226907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0735-8230888。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汝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汝城县教育局

2023年5月9日

2023年黄淮学院城乡规划专业分数线公布

2023年黄淮学院城乡规划专业分数线公布

黄淮学院2023城乡规划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河南文科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专业最低分523最高分525,河南理科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专业最低分482最高分483,河北历史类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专业最低分496最高分501。以下是高考大数据赵子玉老师整理的黄淮学院2023城乡规划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河南本科文科城乡规划523525河南本科理科城乡规划482483河北本科历史类城乡规划496501河北本科物理类城乡规划478493江西本科文科城乡规划504508安徽本科文科城乡规划480481安徽本科理科城乡规划454457重庆本科历史类城乡规划470474

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信息汇总

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信息汇总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特殊教育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十堰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2〕33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十堰市(含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详见《岗位表》。

2.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上述人员在规定时间里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取消相关资格。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发布,并广泛宣传。

(二)报名时间、方式、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至邮箱1335777585@qq.com,文件包以“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01培智语文教师XXX)。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

4.下载网址:十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shiyan.gov.cn/)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网上审核。

3.资格审查结果与后续考试公告一同发布。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方式与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急需紧缺的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持有效期内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进行报名。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堰市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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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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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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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4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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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4年学历学位证明模板.doc

黄淮学院2023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最低分最高分

黄淮学院2023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最低分最高分

黄淮学院2023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河南理科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最低分482最高分504,江苏物理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最低分492最高分502,河北物理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最低分488最高分498。以下是高考大数据赵子玉老师整理的黄淮学院2023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河南本科理科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82504江苏本科物理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92502河北本科物理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88498山东本科综合改革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83488江西本科理科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82490四川本科理科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78519福建本科物理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48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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