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4年税务干部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名

2026-09-07

2024年事业编招聘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税务干部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扬州校区4名、北京校区2名、长沙校区15名、大连校区4名。小编了解到,北京校区岗位仅面向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开放,其他校区岗位则没有这个限制。感到兴趣的网友与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2024年税务干部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名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简称税务干部学院)创建于1984年,目前是唯一直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是税务系统党建教育基地、中高级公务员培训基地、国际税务培训基地和税务培训教学研究基地,2004年10月,增挂“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校牌,也是“一带一路”税务学院、OECD多边税务中心。学院在扬州、北京、长沙和大连设四个校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队伍,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名。扬州校区4名,北京校区2名,长沙校区15名,大连校区4名;A类岗位(专职教师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10名,B类岗位(管理类岗位和非专职教师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15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等,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可以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考人员未能如期按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等证书或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北京校区岗位的人员,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的2024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国(境)外大学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gjzhaopin.qgrs.rsbsyzx.cn/)、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www.tax-edu.net/)和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4年5月6日9:00至2024年5月11日18:00。此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如下: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gjzhaopin.qgrs.rsbsyzx.cn/)—完成用户注册—进入个人中心—业务办理—岗位查询及报名—我要报考。

2.报名材料

报名需要上传的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将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扫描件。

考试相关事宜将以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考生,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提供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电子邮箱能正常接收邮件。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更新)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yz.chsi.com.cn/zyk/)。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税务干部学院有关校区确认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8:00。各校区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初审,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通过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报考人员均需参加笔试。在2024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24:00,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能力素质》。

笔试考点统一设置在天津市。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入围名单时,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没有资格参加面试。

(五)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确定首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www.tax-edu.net/)公布。

2.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确认

在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www.tax-edu.net/)发布面试公告(含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同时各校区邮件通知考生面试安排及要求。考生须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自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面试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校区对面试人员现场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方式

A类岗位面试包括试讲、学术能力测评和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占55%、学术能力测评占15%、结构化面试占30%。B类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A类和B类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结构化面试前开展心理风险因素评估,评估结果供参考。

(六)总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A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试讲成绩排序。

B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笔试,加试安排另行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由各校区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身份核实、信用查询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者已查清但没有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工作由各校区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地点由各校区确定,承担体检的单位为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各校区承担。体检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人选空缺的,由各校区研究是否安排递补并及时公布。需要递补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因考生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造成人选空缺的,研究是否安排递补并及时公布。按规定办理报税务总局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信息和注意事项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等通知为准。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联系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扬州校区:0514-87806933

北京校区:010-69665899

长沙校区:0731-82648245

大连校区:0411-88126041

(二)招聘监督电话

扬州校区:0514-87806706

北京校区:010-69668560

长沙校区:0731-82648777

大连校区:0411-88126128

附件:<noscript

</noscript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58人

2023年湖南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58人

湖南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智造谷"、湘江湾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核心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校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工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5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和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3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名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陆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开招聘系统报名,按要求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3.报名材料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电子档作为附件上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学术水平与职位匹配度,总分10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总分100。

应聘人员参加所有考试环节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683619学校人事处人才科

举报电话:0731-58688507学校纪委办公室

附件1:湖南工程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工程学院

2023年7月4日

2023年庆阳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2023年庆阳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和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实际,现就庆阳市2023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8人,其中庆阳一中3人,庆阳六中13人,庆阳七中4人,庆阳五中5人,庆化学校12人,特教学校1人。

二、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双一流"大学毕业生要求专业所在大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所在大类一致;硕士研究生本科学段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研究生学段所学专业要求与本科学段专业大类一致。不含专升本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院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庆阳市市直学校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4.本科生为26周岁以下(1997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已在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正式就业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庆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确定拟引进人选、签订协议、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公示、备案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庆阳市教育局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8月8日18:00。应聘人员用微信扫描二维码(附件4)进行报名,报名时根据招聘条件只选择岗位名称,不选择招聘单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提交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三)现场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成立市直学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拟定于2023年8月9日--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庆阳市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庆阳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已就业人员(含与用人单位已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需经主管部门加注意见)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四)面试测评

1.面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

2.面试地点:西峰城区学校(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面试办法参照《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甘教厅〔2013〕73号),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人员抽签确定说课顺序,面试题目共3道,由应聘同岗位面试人员抽签第1号考生现场随机抽取确定1道,同岗位面试人员使用同一试题进行面试。备课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备课所需教材(附件3)、纸笔统一提供,面试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成绩计算: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测评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确定拟引进人选

面试测评结束后,根据考生学历、教师资格及报考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引进人选。当同一学科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采取面试加试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

(六)签订协议

在确定的拟引进人选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引进人选自愿选择意向单位和岗位。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庆阳市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意向性就业协议》,自愿放弃引进资格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考察

拟引进人选于2023年9月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已就业或已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辞职批复或解除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原件,到市教育局人事科(411室)进行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认真审核人事(学籍)档案,形成书面审查结论。资格复审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

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者,由庆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者提请市教育局党组会议审定后在庆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核办理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按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级,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级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内不得调离。

五、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有关规定,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符合条件人员一年试用期满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市任教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3.双一流"大学,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签约任教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六、有关事项

1.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引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直学校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庆阳市教育局 0934-8680263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4-8680257

附件:

附件1:庆阳市2023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庆阳市2023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庆阳市2023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面试教材.doc

附件4:庆阳市2023年市直学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二维码.doc

庆阳市教育局

2023年7月4日

管家培训行业现状分析

九江学院2023知识产权专业各省录取分数线

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信息汇总

2024年云岭附近学校怎么选

长春本科院校名单一览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592xz.com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1031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