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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第一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通知

2026-09-07

2024年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后旗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乌拉特后旗第一中学的教师招聘信息已经发布,这次招聘涉及高中数学和地理两个学科。今天的文章为各位整理了具体的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的福利待遇信息,合格的教师将享有事业编制待遇。感到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了解了解哦

乌拉特后旗第一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通知

为适应新高考改革的形势,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乌拉特后旗第一中学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开展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共计2人,其中高中数学教师1人,高中地理教师1人。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乌拉特后旗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应聘人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包含18周岁和35周岁)。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5.具有本次《岗位表》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2024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如未按期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6.依据报名人员的毕业院校及学历(本科、研究生均要考虑)、专业、年龄、获奖情况、学业成绩、户籍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纪受处分期间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应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5日。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提交《内蒙古乌拉特后旗第一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及证书的扫描件一起打包发至316643083@qq.com邮箱。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乌拉特后旗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电话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面试及相关要求

1.人员范围:有意向来我旗就业且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且须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试题由考官组现场命题,采取现场打分方式,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当日内,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乌拉特后旗第一中学校园招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档案审核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进行。

五、待遇与要求

凡被聘用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1.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旗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试用期满后给予40万元安家补贴,并提供100平米左右的过渡性公寓。

2.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旗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试用期满后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并提供100平米左右的过渡性公寓。

3.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旗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试用期满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并提供100平米左右的过渡性公寓。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未在2024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岗位安排,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岗位聘用。

(七)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报名期间致电。

咨询电话:0478-4667582 15048994305

监督电话:13789685298

E-mail:316643083@qq.com

乌拉特后旗第一中学

2024年5月30日

东北电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

东北电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3年)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人社联[2020]134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3〕49号)等有关规定,东北电力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东北电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3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视其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情况进行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东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9:00至26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考生将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压缩到一个文件,报名邮件及文件名称格式为:东北电力大学1号公告-N号(公告中岗位序号)岗位-考生姓名",如:东北电力大学1号公告-4号岗位-张三。报名材料及要求如下: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东北电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文件命名为:1-1身份证(张三)";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为:2-1身份证(张三)";

3.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及各层次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长有效期)扫描件(PDF格式),文件按顺序分别命名为:3-1本科毕业证(张三)、3-2本科学位证(张三)、3-3本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3-4硕士毕业证(张三)、3-5硕士学位证(张三)、3-6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3-7博士毕业证(张三)";

4.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发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直博)者需提供硕博连读(直博)证明,相关材料文件命名方式按上述标准以4-1材料名称"的格式命名;

5.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习、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为5-1经历证明(张三)";

6.招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入党志愿书及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复印件,文件名为6-1党员证明(张三)";

7.具有招聘资格条件系列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另附职称证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为7-1职称证(张三)";

8.以上所需的纸质版材料,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9.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通过邮件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省人社厅备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三)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在东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东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rczp.neepu.edu.cn/)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聘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联系方式"一栏。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东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1:2023年东北电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xls;

附件2:附件2:2023年东北电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东北电力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东海县2024年教资认定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东海县2024年教资认定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精神,现将东海县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中国公民,属于我县认定受理范围:

(一)具有我县户籍;

(二)在我县居住,并持有我县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三)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四)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请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认定机构将视违法犯罪具体情节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结论。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受理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东海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0518-87800719。

四、认定时间安排

(一)报名

2024年我县第二次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1日17时。我省免试认定改革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于6月份起进行网上报名。

属于我县认定受理范围的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下载钉钉APP,扫描二维码加入团队,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东海县教师资格认定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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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确认

本次认定采用“全程网办”方式进行材料确认,申请人无需到认定机构现场办理。认定机构将在报名申请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审核。申请人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中的“查询报名信息”栏目了解认定进度,查看材料确认情况。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充提交的,认定机构将通过系统留言、钉钉群留言、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及时查看认定数据状态并保持电话畅通。

申请人网上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后,需邮寄(或现场送达)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至认定机构,规格要求为白底彩色,尺寸为一寸(25mmX35mm),用相片纸冲印,照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

(三)体检

申请人网上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医保卡或体检费用、身份证原件、照片1张(应与本次认定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至东海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三楼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体检表由体检医院提供,体检报告由体检医院直接与认定机构对接,申请人不得自行携带、提交,否则体检无效。

体检时间:认定体检时间为6月24日—6月29日(上午8:00-10:30)。

(四)证书发放

证书的领取时间届时见“东海县教师资格认定钉钉团队”通知。

五、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于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县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六、全程网办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www.chsi.com.cn线上申请)。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线上申请)。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进行准备相应学历材料,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和教育实习材料,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以上政策的申请人可向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六)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七、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东海县教师资格认定钉钉团队”相关通知公告。

东海县教育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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