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2023年的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高中教师招聘的报名通道已经开启了,报名时间从5月6日到5月10日,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报名须知,包括需要上传哪些材料、照片要求是什么、诚信承诺书怎么弄,打算报名的可以提前准备。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中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郧西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
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本县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注册报名的各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报名界面未设置但招聘条件要求的内容,填写在备注栏处)、上传个人照片、证件、资料、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可直接登录//rcyx.rzv5.co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有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缴费确认。考生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时间安排
1. 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8:30至5月10日17:3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注册报名时间结束后,考生无法改报或修改,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工作。
2.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6日9:00至5月11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 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致电0719–6221305。
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报名、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报名要求
1. 注册报名时考生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诚信承诺书拍清晰照片予以上传。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报名时应上传所在高校出具的可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聘用通知下达前应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2,下载打印签名按手印后上传),填写有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照片清晰并需完成照片上传。
4.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及不符合招聘公告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5. 所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交真实、有效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6.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持有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
7. 整个报名考试过程中,考生请勿随意更换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以免无法接收到相关信息。
三、笔试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内容及要求
1.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如:教学论与学科教学法、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范围内的基本知识。
3.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笔试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一律接受金属探测器检查。考生不得携带无线电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2)无线电通信工具包括:手机、微型电脑、微型耳麦;伪装成计时工具、手镯、项链、皮带扣、纽扣等配饰类或橡皮擦、钱包等形式的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及附件;手镯、项链、纽扣等形式的拍摄、扫描设备;电子贮存设备等。
(3)考场内统一配挂无声挂钟,考生一律不得携带计时工具进入考场。发现计时工具视同作弊。
(4)考生在考试开考60分钟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但不能离开考点,在考点规定的地点等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三)加分政策
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笔试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
请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于5月8日至5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郧西县教育局人事与教师管理股338室(郧西县城关镇南正街212号)提交加分资格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719–6221305。加分资格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审核、汇总拟享受加分政策人员名单,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四、资格复审
1.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次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控制线为40分,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本次招聘岗位均属急需紧缺岗位,对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数之比可放宽到1:2;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2的,是否核减和调剂岗位以面试前公告为准。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和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1:1的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的办法,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列为体检、考核对象;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并取消该岗位。
3.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通知面试人选,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原件)、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认定合格证明原件)、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
4.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郧西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复审资格。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家面试组现场实名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主要以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分数应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3.考生在面试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指定面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总成绩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和公示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对进入体检、考核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郧西县人民政府网、郧西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后,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审批聘用
(一)选岗
县教育局、人社局制定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岗位,组织拟聘人员选岗。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7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聘用
新招聘教师到岗后,应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核发工资。新招聘教师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并按统一的聘用合同范本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期任务,约定试用期和最低服务期限。新招聘教师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并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高中教师使用全额预算事业编制,享受公办教师各项待遇。对报考本次教师岗位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享受人才津贴,具体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职称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咨询电话:
郧西县教育局:0719-6221305
郧西县人社局:0719-6225778
附件:
附件1 郧西县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阶段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 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郧西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咸安区劳务派遣教师招聘报名安排

为适应我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着力构建多途径教师补充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同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咸安区教育局委托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劳务派遣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劳务派遣教师176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具体见岗位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被列入司法机关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国家部委联合惩戒备忘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www.xianan.gov.cn)、咸宁人民广播电台微信公众号、咸宁新闻广播就业广场栏目、云上咸安APP、咸安春风人力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不接收报名)
2.报名地点: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
(2)联系方式:0715-8318776(李女士)
(3)报名材料:填写《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比例不达1.5:1的,其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不核减。
(三)笔试
1.笔试拟定于2023年8月1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及笔试公告为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与地点:2023年8月11日在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2科,即《教育综合知识》和应聘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4.笔试结束后,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人员。
5.笔试综合分数不得低于50分,低于5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5:1,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但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
面试方式为说课,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五)成绩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公示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考生可登录查询。
四、体检、考核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自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核
考核采取函询、实地考察或档案资料审查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岗前培训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an.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教育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集中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劳务派遣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
1.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春风公司组织其分学科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选岗。
2.公示人员与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执行,首次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2 个月。
3.劳务派遣教师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用工单位)负责,对于不服从学校管理、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学校依法依规予以辞退。
七、劳务派遣教师待遇
1.劳务派遣教师工资待遇:按人均每年5万元左右(含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费)。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奖励绩效由学校(用工单位)根据教师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实行按学期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用工单位)制定。
2.劳务派遣教师在聘用期间由春风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3.劳务派遣教师职称晋升由区人社局纳入同类公办教师进行管理,但与公办教师实行分类运行的管理办法。
4.学校(用工单位)执行的国家规定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同样适用于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教师。
八、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的;
3.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隐瞒个人经历、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5.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
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岗位表》
2.《咸安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报名表》
咸宁市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8日
2023年青海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公布

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1861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进入招考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栏或点击下方链接报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注册、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http://8.136.229.193/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2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12时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23时30分
网上调剂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18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5月4日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4月14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3年2月27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qinghai.gov.cn/gk/tzgg/idoc.cshtml?namepid=647)、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40%、3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拟于5月底公布,笔试成绩发布后请自行网上截图留存,笔试成绩复核结束后不提供成绩查询及证明服务。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30% +《学科专业素养》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1.5+政策加分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1.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用人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开展准入查询,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西宁市、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1.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海东市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海西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中《教师综合素质》科目成绩为75分设定成笔试最低分数线。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海南州
1.小学科学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它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及专业要求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玉树州
1.报考特殊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及专业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青海省六一幼儿园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十、其它事项
(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2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应于2023年4月12日前开具。
(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各市州、省直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报考六州州属中小学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报考六州州属中小学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4月18日至19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考生报名系统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4月18日至19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证明及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
1.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
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11),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一)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服从并配合做好组考单位防疫工作。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971-6310741
考务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971-6304309
系统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971-6366344
附件:1-9.2023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点击链接查看)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青海省教育厅
2023年4月7日
2023年九江学院药学录取最低分数据

九江学院2023药学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江西理科药学药学专业最低分480最高分503,浙江综合改革药学药学专业最低分561最高分562,河北物理组药学药学专业最低分502最高分504。以下是高考大数据李玉坤老师整理的九江学院2023药学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江西本科批理科药学480503浙江本科批综合改革药学561562河北本科批物理组药学502504甘肃本科批理科药学406407陕西本科批理科药学412438新疆本科批理科药学367372贵州本科批理科药学442446江苏本科批物理组药学524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