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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宽甸县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招聘条件及流程详解

2026-09-07

丹东宽甸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发布后,公开招聘就成了热门话题。这次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共招30名教师,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今天小编整理的是报名相关的内容,包括网上报名邮箱、材料清单、资格审查要点,需要的同学可以保存下来。感到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丹东市宽甸县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招聘条件及流程详解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和《关于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学校、新闻媒体选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丹人社发﹝2020﹞67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

(三)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受应届毕业生限制。

二、招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 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8月7日(含)之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8月7日(含)之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在招聘范围内,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于2023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择业期内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附件要求相关证书。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通过宽甸政府网统一发布(//www.lnkd.gov.cn/)。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09:00至2023年8月13日24:00。

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如下内容编号顺序制作成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和姓名),发送至所报单位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公告第七项)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内容包括:

1.本人手写签名纸质版《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3.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4.教师资格证扫描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考取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本院校证明)、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证报考招聘岗位;择业期内毕业生需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招聘岗位。

5.个人简历(本人手写500字以内个人经历)扫描件;

6.荣誉证书(包括奖学金获得证书)扫描件;

7.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2021年、2022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虛假者随时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报名或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畅通,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被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的地点为准)等待面试。进入考点要服从管理。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招聘岗位计划,凡是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7。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考生自我介绍1分钟,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4分钟,提问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应变能力等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同时,报考宽甸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的考生需要进行15分钟的实践技能操作,不得超时。面试过程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以试讲分数高者确定人选,试讲分数仍并列的,采取试讲加试方式确定人员。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若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考察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査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宽甸满族自治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相关部门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允许流动(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研究生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5)、本科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附件6)。

3.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4.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流程(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6.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7.招聘工作时间及面试地点如有更改,用人单位通过考生报名时留下的通讯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8.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网上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须发送至所报考单位的报名邮箱。各单位接收报名的邮箱: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9775455@qq.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kddegz@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kdzjzx@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kd_dycz@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kddecz@163.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朝朝鲜族中学:ddkdcz@163.com

八、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0415-5122062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0415-5122266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0415-5883003

宽甸满族自治县职业教育中心:0415-5162735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一初级中学:0415-5883181

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0415-6571008

宽甸满族自治县朝朝鲜族中学: 0415-5122495

监督电话:

0415-5122062、0415-512327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

附件2: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报名表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证明

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面试教材

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4日

云南永善县2023年教体系统选调教师公告

云南永善县2023年教体系统选调教师公告

为持续优化全县教师队伍结构,确保城乡学校师资力量总体均衡,结合全县办学需要,解决城区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师紧缺困难,经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县内公开选调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选调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永善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组,成员从教体、人社等相关部门抽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负责公开选调工作。二、选调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选调岗位设置(一)小学岗位(107人)语文38人、数学48人、英语3人、音乐2人、体育9人、美术4人、信息技术3人。根据同学科岗位拟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相同时,则通过加考笔试再次确定进入人员)按设岗数1:1选岗,其中:永善县示范小学(54人,含示范分校):语文21人、数学24人、英语1人、音乐1人、体育5人、美术2人。永善县城南小学(21人):语文7人、数学8人、英语1人、音乐1人、体育2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永善县民族小学(15人):语文4人、数学7人、英语1人、体育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永善县红光九年一贯制学校(17人):语文6人、数学9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二)初中岗位(61人)语文16人、数学14人、英语12人、物理3人、化学2人、生物1人、政治4人、历史1人、地理2人、音乐2人、体育1人、美术3人。根据同学科岗位拟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相同时,则通过加考笔试再次确定进入人员)按设岗数1:1选岗,其中:永善县第二中学(36人):语文11人、数学9人、英语8人、政治1人、物理3人、化学2人、音乐1人、体育1人。永善县第三中学(5人):语文1人、政治1人、地理1人、美术2人。永善县实验中学(12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2人、政治1人、地理1人、生物1人、美术1人。永善县红光九年一贯制学校(8人):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2人、政治1人、历史1人、音乐1人。(三)高中岗位(1人)溪洛渡高级中学:财务人员1人。四、报考对象、条件及要求(一)报考对象报考对象为全县乡镇中小学、街道农村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二)报考条件1.参加选调小学岗位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选调中学岗位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2.任教5年及以上(以正式录用文件为准)。3.报考学科教师岗位的应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财务人员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财务从业资格证书。4.报考岗位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相符,近3年内有任教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经单位证明,可报考该岗位。5.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近三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秀"等次。(2)近五年至少获得一次教育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近三年教学业绩量化考核,所任学科至少1次进入同层次前列(同学科同层次排名前25%)。(三)有下列情况者,不得报考:1.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2.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正在调查的。3.近5年以来个人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非试用期不定等次的。4.未满服务年限的。(四)相关事项1.参加公开选调的教师,不得跨学段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2.任教年限每年以12个月计,任教起始时间以聘用合同载明时间为准,6个月以上不足12个月的计为1年,任教年限计算至本次报名截止日期。3.笔试设最低控制线,笔试成绩低于该岗位有效成绩平均值80%的不进入下一环节。五、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至9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二)报名方式本次选调只接受现场报名,报考教师需将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近三年考核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提交现场审核并提交报名表原件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蓝底小1寸证件照1张。现场报名地址:永善县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三)资格审查公开选调教师领导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六、考试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达到选调名额即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岗位名额数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2.笔试范围。学科教师岗位:重点测试相关学科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财务岗位:重点测试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总分100分。3.考试地点:永善县城(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10日下午14:30--18:00到永善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5.考试时间。2023年8月11日上午9:00至11:00。6.成绩公布。2023年8月13日前。七、结果运用选岗结束报公开选调领导组审批同意后,由人社部门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八、纪律要求本次考试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处理。附:《永善县教体系统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永善县教育体育局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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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待遇规定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待遇规定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计划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年龄对应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办法(网址:https://rsc.ynnu.edu.cn/查询)相关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与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联系,同时向指定邮箱投递个人应聘电子报名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报名时间

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当年有效,岗位招聘人数未招满前全年接受应聘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7.本人简历。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部门负责,根据个人应聘材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招聘部门负责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前审核考生的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岗位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可等额进行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不计入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面试提供参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入选云南师范大学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的,享受相关待遇

(网址:https://rsc.ynnu.edu.cn/查询)。

十二、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详见附件2),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招聘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拟聘用人员,云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六)新招聘人员,涉及承担学生工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招聘部门安排。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云南师范大学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招聘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5941577,0871-65941528;

(三)学校监督电话:0871-65911266;

(四)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ynnu.edu.cn/。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pdf

附件2-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 ).pdf

附件2-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2-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云南师范大学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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