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泸州叙永县就业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正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名额为1名。小编注意到,这次招聘的报名时间是10月7日至11日,报名地点在叙永县人民检察院302办公室,有意报名的话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感兴趣的朋友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因工作需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编外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司法警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2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附件1的条件要求;
5.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
7.具有在司法机关工作的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犯罪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叙永县人民检察院302办公室(叙永县环城南路828号)。电话:0830-639201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到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报报名。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责任应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试
1.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者,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统一制作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1)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无指定参考书。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三)面试
1.考核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考核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数量之比,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使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参加笔试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成绩为零分者、在笔试中违纪违规被取消笔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通知前,因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资格审查环节未形成竞争的和面试环节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面试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3.考察: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叙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uyong.gov.cn/zwgk/fdzdgknr/rsxx/rszk1)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调查核实,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缺,均不能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叙永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叙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30-6392012 ),受理举报。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830-63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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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叙永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
叙永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7日
贵州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详情

根据贵州省关于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招录方案。
一、招录简介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按照纪律部队标准建设管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力量,按照我省有关政策,政府专职消防员分为执勤岗位类(主要在执勤训练、灭火和抢险救援等作战岗位工作)和非执勤岗位类(主要在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培训等非作战岗位工作),实行合同制和级别管理。此次招录人员为非行政事业编制,在薪酬待遇、被装伙食、社会优待等方面有专门政策保障,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同步管理。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是全省消防救援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为进一步加强省级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提升指挥指导能力,根据工作需要,总队机关本级及直属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有意报考的人员,须仔细阅读有关招录要求。
二、招录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
坚持党管人才、任人唯贤;
坚持严格标准、公开公正;
坚持个人自愿、择优录取。
三、招录人数、工作地点
此次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13名。其中:执勤岗位类4人,均为总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非执勤岗位类9人,含总队机关相关处室(中心)8人、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1人。具体招录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总队机关各处室(中心)、直属单位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办公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沙冲南路;直属单位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办公地点: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四、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5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执勤岗位类限招录男性,非执勤岗位类性别以《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为准。
(五)报考执勤岗位类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视为同等学历),报考非执勤岗位类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报考执勤岗位类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报考非执勤岗位类应符合《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对身高、体重、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初审,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七)符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执勤岗位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优先招录情形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资格复审时进行认定,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吸毒史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录程序
按照执勤岗位类"非执勤岗位类"同时报名,分类组织。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招录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10月9日到2023年10月11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3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的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身高、体重、视力、工作经历、人员身份等报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本次招录报考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人员均不需要缴纳报名费。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4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0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10月13日17:00至10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3.分类组织
报考执勤岗位类的不参加笔试,经网上资格初审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执勤岗位类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系统认定报名成功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须参加笔试,非执勤岗位类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系统认定报名成功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录环节的最低分数线)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笔试准考证
报考执勤岗位类的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网上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后应于2023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0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通过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
总队机关各处室中心:0851--83990028。
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18385631035。
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13985194799。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验》,主要测查考生的政治立场,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分析理解能力等。
2.笔试时间: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08:30-11:00
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非执勤岗位类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招录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考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执勤岗位类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
非执勤岗位类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依次递补(执勤岗位类按报名先后顺序,非执勤岗位类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且视情与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统筹安排组织。
3.资格复审地点: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③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政审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不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基本体格审核。根据报考的岗位类别,分别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和《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现场对身高、体重、视力(执勤岗位类测裸眼视力,非执勤岗位类测矫正视力)等基本体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⑤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例如退役证、驾驶证、会计证、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附件7)等)。
⑥在职人员还需在《报名信息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⑦对于需要现场认定是否优先等情形的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组织进行认定,并出具书面认定材料。报考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关作品材料(例如:视频、课件等)或加试专业技能(例如:普通话测验、驾驶技术、装备维修、办公自动化运用)的由招录用人部门现场组织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⑧怀孕、哺乳期的女报考人员,须提交免考体能申请书和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材料,经认定有效后可免考体能。
以上材料除①《报名信息表》、⑦的书面认定材料、⑧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如在招录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心理测试
报考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都需要进行心理测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检测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试只进行一次。测试项目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六)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
1.报考执勤岗位类的,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附件3)的项目和标准组织。报考人员须根据附件3,在《报名信息表》中确定选考的体能科目,届时按照选定的项目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取得有效成绩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根据报考人员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录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体能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单个岗位招录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以实际取得体能测试(含岗位适应性测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下一环节人员。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其体能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报考非执勤岗位类的,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测试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测试1分钟)。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怀孕、哺乳期的女报考人员,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材料,可免考体能,其体能测试结果不作为是否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但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交本人申请和相关有效材料。
3.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的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前均须签定《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附件4),拒不签定安全考试承诺书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试,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七)面试
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体能测试(执勤岗位类含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的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执勤岗位类的按60%计入总成绩,非执勤岗位类的按40%计入总成绩。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面试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执勤岗位类和非执勤岗位类分类设置面试考场,具体设置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等因素合理编排。
(八)总成绩计算
报考执勤岗位类总成绩由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体能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体能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非执勤岗位类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此次招录工作设立递补池",参加过面试且成绩达到要求的人员均纳入递补池",如今后该岗位出现空缺时,招录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高低从递补池"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政审,均通过者,列入试用;试用合格,予以录用。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录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体检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就诊复检,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就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届时由考生自行缴费至体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约为1100元。
执勤岗位类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5)体检;非执勤岗位类按照《军队录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体检。体检医院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选定,体检的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十)政审考察和提取档案
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政审考察中如有特殊情形难以确定,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有关做法进行认定。
政审考察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取个人档案到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进行审档。
政审不合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招录结果
经资格复审、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执勤岗位类含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通过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二)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录用手续,签订合同。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录单位报到、参加培训。拒不报到的、拒不参加培训的、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严重思想波动,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解除合同。
(十三)职业发展和待遇保障
1.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符合相应条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2.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和高风险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制度和享受有关社会优待。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4300元,试用期满后确定级别和对应工资档次。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和工作服装。
3.新招录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4.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休息休假。执勤岗位类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非执勤岗位类实行8小时工作制度。
5.经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六、招录纪律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如有违反招录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七、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
(二)公开招录工作主动接受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纪委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录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请报考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rsks.com.cn)、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贵州消防网(http://gz.119.gov.cn/)、贵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招录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五)联系电话:0851--83990028
(六)监督电话:0851--83990031
八、未定事宜
未定事宜,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附件1: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2023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doc
附件4: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考试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
附件5: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doc
附件6: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7: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经历证明(式样).doc
2023年宜春遴选考察及体检标准说明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宜春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宜春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1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三区"管委会人员到党群工作部报名,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到丰城市委组织部报名),垂管单位或该系统对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人事调配权的部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2日24:00。
5.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毕业证或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将上述扫描件(PDF格式)以及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于10月13日前发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6.2023年10月16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0月17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考生电话联系遴选单位进行改报,并将相关资料发至改报单位指定邮箱,改报单位需在当日内对考生是否符合改报职位条件进行审查。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2023年10月20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同时将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宜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后联系遴选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四)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加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10月24日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遴选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10月26日由市委组织部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告递补面试人员信息。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2023年10月27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加试的,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满分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时间和地点。面试(加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入闱面试人员。需要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各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遴选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遴选职级层次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3199856(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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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
4.学科目录专业汇编
5.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6.诚信报考承诺书
2023廊坊师范学院生物科学类专业各省录取情况

廊坊师范学院2023生物科学类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山西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类专业最低分427最高分443,内蒙古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类专业最低分386最高分413,山东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类专业最低分507最高分509。以下是廊坊师范学院2023生物科学类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山西普通批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427443内蒙古普通批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386413山东普通批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507509河南普通批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481483湖北普通批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481492湖南普通批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468476广西普通批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416428重庆普通批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458469四川普通批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482486贵州普通批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418427陕西普通批普通文理生物科学类399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