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招聘1人,10月11日起报名

2026-09-08

2023年苏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发布了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计划招聘行政辅助岗1名,报名时间10月11日至13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报名流程和考试安排,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也列出来了,大家可以提前准备一下。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招聘1人,10月11日起报名

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为行政辅助岗1名,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 学历:大学本科。

5. 专业:工商管理类。

6. 其他:具有相应学位,有英语六级证书。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联系电话:0512-65227881。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⑴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⑵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生源户籍证明(户口簿);(3)其他人员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以邮件形式于2023年10月13日24:00之前发送到2106814435@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9820037

本简章由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附件1: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江苏苏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发布

2023年江苏苏州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发布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9〕125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社保辅助经办人员岗1个,共1人,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区户籍。

3.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4. 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5. 专业: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会计学。

6. 其他: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联系电话:69820462。

2.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按岗位要求准备以下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户口簿);(3)用于证明2年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以邮件形式于2023年10月13日24:00之前发送到597119131@qq.com(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标题按照岗位名称+姓名+本人手机号"的形式命名。单位初审后,报名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请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复审,具体另行通知。

(二)考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小于(含等于)10:1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大于10:1的岗位增设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网站上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用工管理及待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2.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一年,试用期两个月。(具体合同期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起始岗位年薪等级按照《岗位简介表》明确的相应招聘岗位年薪等级执行;

4.用工期间的薪酬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若违反合同,本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68830587。

本简章由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附件1: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2: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9日

2023北京房山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详情

2023北京房山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房山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民主公开原则

(三)公平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

①《房山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

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

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

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

⑤毕业证扫描件;

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若无,则无需提交)。

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房山法院+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fayuan705@126.com。

2.报名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3),聘用后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17: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

报名截止后,房山法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房山法院将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方式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笔试和面试

房山法院将适时组织政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笔试考察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

房山法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房山法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递补人选,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可直接从递补人选中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招聘计划和岗位需要,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房山法院工作。

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7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派遣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并确定等级;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并建议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及职业保障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在房山法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房山法院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房山法院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房山法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10-8936488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查看附件

附件1:《房山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9日

深圳咖啡慕斯培训价格区间

2023年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二批投档线统计

舞蹈专业高校排名情况说明

202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一批分数统计表

2023北仑区综合救援队招聘公告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592xz.com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10316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