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市2023年下半年医疗卫生招聘公告已经出台,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3名的消息引起广泛关注。小编从公告中获悉,应聘者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且热爱本职工作。感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为优化我市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加快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和谐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嘉人社〔2013〕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20〕23号)等文件规定,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将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人才1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紧缺专业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硕士学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符合《平湖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中的顶尖人才、省级及以上高端人才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上述引进对象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执业医师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之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是指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
⑶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在研课题证明、学科带头人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⑷符合《平湖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中的顶尖人才、省级及以上高端人才证明或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电子扫描件;
⑸《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稿1份,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1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20日。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各招聘单位的报名邮箱:
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phyyzp@126.com,联系电话:0573-85030210;
平湖市中医院:phzyyrsk@126.com,联系电话:0573-85571070;
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phey120@163.com,联系电话:0573-85828816;
平湖市妇幼保健院:PHSFYBJY@163.com,联系电话:0573-85110258。
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会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平湖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报名人员请携带好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审核通过的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属于在平湖市首次就业且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平湖市人力社保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相关信息将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局商量决定。
咨询电话:0573–85023587
监督电话:0573–89170869,85061235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计划表
2.2023年下半年平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型卫技人才报名表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8日
临沂郯城县属国企秋季招聘14人计划

根据县属国有企业用工需求,现将2023年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
3.报考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计划表》(附件1)。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5.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院校)毕业生,可分别按照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线下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00元,报名确认后报名费不予退还。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方:郯城人才会客厅(郯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西首)。
(二)报名须提交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凭境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说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带照片);
(5)《应聘承诺书》(签名按手印);
上述材料中证件类材料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名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对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复试(初试占50%、复试占50%),初试、复试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初试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复试,若招聘计划与复试人数不达1:3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初试、复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复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若复试成绩相同,增加该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若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企业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相关待遇按照招聘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所招聘人员均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本次公开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见《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计划表》。
监督电话:0539--6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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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计划表
2、2023年郯城县县属国有企业秋季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承诺书
郯城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 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