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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杭州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6-09-08

2023年浙江医疗卫生系统招聘正在火热进行中,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招编外人员26人是其中一个重要机会。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核心信息,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3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卫技岗位和非卫技岗位的考核方式有所不同。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3年浙江杭州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为保障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浙西院区如期投入运行,根据杭七院浙西院区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会议要求,经建德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23人,劳务派遣3人,共计26人。

一、招聘原则

1.尊重人才,任人唯贤;

2.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严守纪律,全程接受各方监督。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体职位要求

聘用性质

序号

岗位

专业

招聘

人数

户籍要求

年龄

学历

其他要求

编外

用工

1

护理

护理、护理学

17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2

康复技师

康复治疗技术

3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

心理治疗和测量师

临床心理学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须具有心理治疗师资格证

4

临床中医师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5

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本科及以上

须具有2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

劳务

派遣

用工

1

后勤保障(水电)

机电一体化技术

1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

须具有高低电管理上岗证

2

导医

医学相关专业

2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大专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9日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de.gov.cn/)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录招聘”、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时进行公示。

2.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0月13日

报名地点: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

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个人简历、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处理。

3.招聘考试

卫技岗位(护理、康复技师、心理治疗和测量师、临床中医师、导医):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对象;招考人数3名及以上的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面试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非卫技岗位(信息管理、后勤保障(水电)):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示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并公示。

5.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健康体检,体检通过者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并由医院进行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通过者不得录用,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6.人员聘用

医院召开党总支会议听取政审人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须公示5个工作日,护理、康复技师、心理治疗和测量师、临床中医师、信息管理岗位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医院编外人员执行;后勤保障(水电)、导医岗位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考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工作在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纪检部门监督下,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研究确定。

4.本公告由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建德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10月9日

2023年浙江吴兴区中医院医疗卫生招聘33人公告

2023年浙江吴兴区中医院医疗卫生招聘3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下发规范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人员招录与使用有关要求的通知》(吴卫计〔2018〕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编外工作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吴卫健〔2021〕53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3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普通医学类高等院校2023届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报名人员应当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8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0月8日,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2日下午16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岗位其他需要的相关佐证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8日----2023年10月13日下午16时。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考核测试环节。

(三)考核测试

其中护士岗位采用操作考试+面试的形式:

(1)操作考试:操作考试主要内容为护理基本操作。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对象根据操作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相应比例的,全部入围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照操作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不满60分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对象。

护士以外的岗位采用面试面谈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对象。如报名人数超过1:20,在面试面谈前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面谈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作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的相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对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单位与聘用人员依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视招聘单位实际情况明确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将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在此次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记入吴兴区公开招考诚信档案库。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监督电话:0572-2551765、0572-2551777。

4.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0572-2970091。

附件:2023年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湖州市吴兴区中医院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浙北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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