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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株洲市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通知

2026-09-09

2023年湖南株洲市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小编发现很多人对公益性岗位的理解还停留在表面,这次市直单位的招聘正好给大家提供了了解这类岗位的机会。今天就来详细说说公益性岗位的劳动关系怎么处理、工资保险怎么交、合同怎么签,想了解这类型工作性质的求职者可以重点看看。感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2023年11月株洲市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现将2023年11月份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就业困难认定的下列人员:

1.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

5.失地农民;

6.军队退役人员;

7.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

8.烈士家属;

9.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10.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有个体营业执照的;

2.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话报名预约、用人单位面试决定的方式进行。有意应聘的人员可自行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在约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用人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市人社局按规定履行资格审验、公示、审核等工作程序后,指导用人单位与拟聘用对象完善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时间组织上岗。

参加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前完成就业困难认定。

三、招聘计划

共1个,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20日。

2、面试地点:各用人单位(见附件)。

五、工作待遇

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待遇。

六、要求

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组织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好人员上岗资格初步筛查,严禁设立年龄、性别等歧视性条件,确保公益性岗位真正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七、其它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二)监督举报方式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本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1-28681566

举报电话:0731-28681760(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网络举报邮箱:zzsjwzrsjjjzjb@163.com(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株洲市市直单位公益性岗位2023年11月份招聘计划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方城县11月公益性岗位招聘21人信息汇总

方城县11月公益性岗位招聘21人信息汇总

一、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三)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四)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家庭中毕业 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六)失业的残疾人、城镇退役军人 (不含分配安置、自主择业、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招聘岗位

方城县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等16个单位后勤保障、工勤服务、文印收发类公益性岗位21个。

三、报名时间、地点

2023年9月10日-2023年9月16日

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61号窗口,联系电话:67290375、65076691。

四、办理要件

(一)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三)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四)相关困难证明:

1.残疾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城镇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明;

3.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提供劳动模范证书;

4.军烈属,提供军烈属证明;

5.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能证明其单亲家庭及需抚养子女的相关资料;

6.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委会审核确定的凭证;

7.困难家庭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监测户等)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助学贷款合同、毕业证等相关材料。

五、招聘时间、地点

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招聘,招聘时间:2023年10月17日,招聘地点:方城县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市场,采取现场招聘方式,由用人单位与申请人员双向选择。

方城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2023年深圳南山区教育系统招聘11名财务人员

2023年深圳南山区教育系统招聘11名财务人员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岗位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财务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计划

招聘11名财务人员(购买服务)。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会计法》、《中小学会计制度》等法律规章,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做好公办校(园)日常报账工作、公办园会计核算工作。

2.具有深圳户籍,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全面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会计、财务管理、审计、金融学、经济与贸易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财经类本科及以上优先)。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或会计专业职称,两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全日制财经类本科毕业生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且年龄40周岁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可抵减1岁,但最高不超过45周岁)。

5.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均截至2023年10月16日。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工作日10月16日-10月20日、10月23日-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教育信息大厦A806计财基建科

4.咨询电话:许老师0755-26488948,陈老师0755-26488980

5.报名材料:

(1)《南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购买服务财务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籍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专业职称证书;

(5)两年以上会计工作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1)报名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2)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3)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应聘。(5)招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六、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附加分(全日制1分;初级职称1分;中级职称2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根据笔面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报考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同意纳入南山区教育系统招聘财务人员备选库",本次考试结束一年内如出现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从备选库中依次递补考核。

笔试及面试时间将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二)考试结果公布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山教育在线通知公告栏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按深圳市普通用工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组织单位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南山区教育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购买至用人单位,其主要人事管理由购买公司负责,用人单位进行业务管理。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试用期

购买机构应与购买服务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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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购买服务财务人员报名表

南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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