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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党群口政府口报名方式

2026-09-09

甘肃事业单位的招聘信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陇南市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对非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2017年之后统招的非全可以报考。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学历认定的具体要求,留学生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材料造假者会被取消资格。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党群口政府口报名方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吸引集聚各类优秀人才投身陇南现代化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经研究,决定为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本次人才引进80个事业单位共设置88个岗位、计划引进104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44人、县(区)事业单位60人。按行业划分,党群口事业单位24人、政府口事业单位80人。引进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2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87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1992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4.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5.同专业专硕也可报考;

6.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和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陇南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工作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党群口和政府口不得重复报名。

(1)党群口事业单位:现场报名在陇南市委组织部人才科(武都区东江新区市行政中心统办大楼A区633室),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lnrcb@163.com,联系电话:0939-8213685。

(2)政府口事业单位:现场报名在陇南市人社局高校毕业生择业指导中心(武都区东江新区市行政中心统办大楼B区人社大厦一楼102室),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lnsrsj@163.com,联系电话:0939-8236221。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陇南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陇南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

(1)2023年应届生及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等。

(2)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网上报名人员需建立一个以报名人员姓名+岗位代码”为名的文件夹,如王XX(A001)。文件夹应包含报名提交所有材料的彩色PDF扫描件,其中附件2、附件3须提供Excel电子版。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进入面试考核。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考核

1.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察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在面试考察前分口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4.面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体检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并报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拟引进人员在陇南市人民政府官网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2023年11月30日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点击查看

1.陇南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陇南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表

3.陇南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兴安盟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公告

兴安盟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公告

为加强我盟人才队伍建设,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人,详见《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xingandj.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00--17:00,逾期不候。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款和《计划表》规定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引进人才具体条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5.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要求本硕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分别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专业。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书面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09:00--11:00,15:00--17:00,逾期不候。

2.地点:兴安盟科学技术馆北门(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南侧神骏大路与天池路交汇处)。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7)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比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兴安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引进人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档案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决定。

4.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兴安党建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技术咨询电话:0482-3822308

举 报 电 话: 0482-8267670

受理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每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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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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