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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吴兴经开集团2023年招聘5人公告发布

2026-09-10

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2023年招聘工作已经启动,这次是下属子公司招聘,共5个名额。小编注意到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10月13日到18日。有想法的朋友可以先看看岗位信息表,了解一下具体的报考资格条件,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感到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一同了解吧

浙江湖州吴兴经开集团2023年招聘5人公告发布

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湖州市吴兴区下属国有独资企业,负责区域综合开发经营、园区综合开发运营、城建资产经营和社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的建设、开发、经营和管理,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湖州吴兴美妆小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是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子公司。湖州吴兴美妆小镇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市政设施管理,化工产品销售等。

湖州吴兴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是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子公司。湖州吴兴经开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园区管理、餐饮服务等业务。

湖州吴兴华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全资子公司。湖州吴兴华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等。

湖州吴兴盛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有全资子公司。湖州吴兴盛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等。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司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本次招聘涉及到的工作年限、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其他相关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10月12日。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10月13日-18日16:00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3.报名材料:

《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工作证明及其他相应证书,以上材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一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hzwxjk@163.com。邮件名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将进入考核环节;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将在面试当天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工作证明及其他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未携带原件或原件与报名材料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考核。

(三)考核

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人数大于6人,则需增加笔试。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6进入面试环节,低于60分的不再列入面试对象;

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人数少于6人(含6人),则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指标,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进入体检流程后放弃资格者,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全面考察,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视公司实际情况明确是否递补。若递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并解释。

3.联系电话:0572-2962094

附件1:《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湖州吴兴经开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编外人员招聘计划公布

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编外人员招聘计划公布

根据工作需要,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工作岗位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中心、平南县信息中心编外工作人员。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敬业精神。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善于做服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操作计算机软件。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网络工程等专业毕业的或有计算机网络运维管理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四)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至2003年11月1日期间出生),男女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通信、电话、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1.公告发布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

3.报名地点: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县政务中心二楼202办公室)。

4.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和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5.报考者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面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本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聘用: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排列择优录取,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则按面试排名依次替补。确定聘用后,由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与聘用人员按照劳动部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如有主动辞职或被辞退的,所缺名额在本次面试者中按工作需要择优替补录用。

五、聘用管理与待遇

工资待遇按县政府确定相关类型人员标准执行,聘用期间工资统一委托平南县龚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代发,并由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承担部份由单位代扣代缴,不包含住房公积金),食宿自行解决。

附件: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登记表

平南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2023年10月12日

兴安盟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公告

兴安盟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公告

为加强我盟人才队伍建设,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人,详见《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xingandj.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00--17:00,逾期不候。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款和《计划表》规定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引进人才具体条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5.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要求本硕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分别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专业。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书面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09:00--11:00,15:00--17:00,逾期不候。

2.地点:兴安盟科学技术馆北门(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南侧神骏大路与天池路交汇处)。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7)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比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兴安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引进人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档案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决定。

4.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兴安党建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技术咨询电话:0482-3822308

举 报 电 话: 0482-8267670

受理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每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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