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选调生考试内容里,报考条件是基础中的基础。今天小编用大白话把新疆选调生报考条件全部拆解了一遍,哪些人能报、哪些人不能报、学历和年龄的具体标准是什么,全都写得明明白白,适合第一次接触选调生概念的朋友快速入门。感到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新疆选调生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第1日)。其中:
报考地(州、市)及以上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报考县(市、区)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
报考地(州、市)及以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7.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新疆12所本科院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
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的职位,驻疆部队现役军人、新疆县乡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受援地)户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新疆选调生考试科目设置

新疆选调生考试主要考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加试科目:《公安专业科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这几个。
1.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加试科目
(1)《公安专业科目》
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2020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新疆定向选调生考试条件全解

“定向”是指特定学校的意思,一般由省委组织部面向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一般来说,定向选调生面向的是北大、清华、双一流高校,对于不同省份,选调的学校范围会有一定的差异。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考试采取单独考试、单独招录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面试相对宽松。
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人民警察职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下,特警职位年龄为25周岁以下;第一、二、三、十四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和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的人民警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招录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招录职位资格条件标明面向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兵团连队(社区)“两委”成员、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毕业生、部队退役士兵的,四项目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的须满8个月以上方可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以上的服务期须满16个月以上方能报考(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1日);
7.具备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新疆本科院校符合条件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经所在高校党组织推荐,可报考选调生。
具体职位条件详见《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录用选调生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6.录用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