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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金乡县卫生系统招聘笔试面试安排

2026-09-06

2024年济宁金乡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卫生系统招聘公告一出,很多人第一时间就想知道报名条件严不严、自己能不能报。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条件要求,学历、年龄、专业限制都有说明,在职人员和社会人员分别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表格里都列清楚了。感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2024年济宁金乡县卫生系统招聘笔试面试安排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金乡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以上岗位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4年5月17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可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金乡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5月。

二、招聘岗位

金乡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金乡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金乡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a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资格审查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5月21日16:00后,资格审查部门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29日9:00–2024年6月1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金乡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考试准考证》、《2024年金乡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报名登记表》和《应聘2024年金乡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金乡县政府门户网站(//www.jinxiang.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及考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金乡县卫生健康局现场进行。金乡县卫生健康局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金乡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报名登记表》、《应聘2024年金乡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备案制)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网上报名时照片同底版)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2、除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7日前取得)、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

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和所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5、限制户口的岗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2024年5月17日前落户);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初级、中级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级岗位不设笔试环节,直接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招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

笔试由金乡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卫生、综合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按医疗、中医、药学、康复、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有效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金乡县卫生健康局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金乡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其中卫生类岗位面试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本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安排在同一考评组。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金乡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高级岗位考试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面试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在报名网站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金乡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发放《聘用通知书》,应聘其他单位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金乡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金乡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一)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二)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三)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1:2024年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金乡县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金乡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3日

2024年山东省青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2024年山东省青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山东省和潍坊市工作安排,现将青州市2024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网上报名时间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4年6月12日8:00—6月24日17:00。

二、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青州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青州市户籍;

2.持有青州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青州市(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鲁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青州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潍坊市户籍;

2.持有潍坊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潍坊市(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学历申请认定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鲁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三)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为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市行政审批部门为认定机构。

五、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于2024年6月12日8:00—6月24日17:00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如系统显示教育部门则选择青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如系统显示教育部门则选择潍坊市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青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体格检查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须按照潍坊市2024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见附件2),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现场确认

1、预约。

预约时间:网报结束至现场认定结束前一天。

2.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现场确认地点。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专区。

4.现场确认携带材料。请申请人在规定受理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相应的现场确认点(与网上申请所选确认点一致)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

(4)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毕业生除外)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军官证、警官证等现役有效身份证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7)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并进行免费邮寄,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务必与工作人员核对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附件1:潍坊市2024年第批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xlsx

附件2:潍坊市2024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安排.doc

附件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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