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加入贵州望谟县公安系统的考生注意了,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正在进行中。小编了解到这次招聘的报名时间是2月19日至23日,笔试定在3月2日,考试内容涉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关注下望谟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后续通知。感到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力量,持续做好望谟县公安局各项工作,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商请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望谟县公安局拟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其中招聘勤务辅警岗位72名、文职辅警岗位2名,具体职位详见《望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19日以后出生)。报考文职类,男性身高需达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需达155cm及以上;报考勤务类,男性身高需达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需达158cm及以上。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勤务辅警应当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5.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以上人员应聘文职岗位的,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酒驾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报名时间截至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将需提交的材料交至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408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须本人签名),电子版照片1张。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2)。
5.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填报《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4)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加分政策
1.革命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报考加5分;
2.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退役军人报考加5分。
(五)加分审查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时填写加分项的考生,需当即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现场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进行加分确认并给予加分,经审查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资格。对符合加分条件但报名时未填写加分项(或填写错误)的,不予加分。
4.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5.加分确认及审查工作在报名时现场进行,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所有职位开考比例均为1:2,凡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望谟县公安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职位招聘计划进行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情况将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参考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笔试时间:2024年3月2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4年2月29日-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
笔试成绩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最低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人员名单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所有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评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800米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评三个项目的平均分达到60分为合格,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在场的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望谟县公安局指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存在报考人员缺考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望谟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按照规定程序与望谟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警务辅助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试用期2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照试用期标准发放工资。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九、薪酬待遇
(一)文职辅警
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23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500元月考核工资。
(二)勤务辅警
试用期工资:27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转正工资:2700元/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300元月考核工资。
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薪酬待遇根据望谟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免费健康体检。
十、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请考生随时关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www.gzwm.gov.cn/)网站以及望谟公安”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电话通知事项,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本简章由望谟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9-4618917
附件:1: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2: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xlsx
4:望谟县公安局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加分申请表.xls
望谟县公安局
2024年2月5日
2023年江西乐安县城区中学教师招聘安排

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等规定,现将乐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中学高素质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结合乐安县人才需求,我县城区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高素质人才,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获得中小学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
(1)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2)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时间必须在报名结束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
3.专业分类要求:岗位1-13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执行详见附件2,岗位14-18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江西省人社厅2022年4月版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详见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名。专业要求为大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4.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的岗位,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即2022年和2021年毕业,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6.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电话:0794-6668083)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
四、公开招聘待遇及安置方式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高素质人才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同时,享受《乐安县人才政策待遇包》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待遇。
2.报考人员聘用后在乐安县城区中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牵头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服务期满三年未满五年的若需调离,需按规定缴纳违约金;服务期不满三年的若需调离,按辞退处理并需按规定缴纳违约金。
五、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ean.gov.cn/)及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8:30--6月18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到乐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书面材料:①《乐安县2023年城区中学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一式三份;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③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出具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近6个月同底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含电子档)。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与现场报名一致)一并扫描后,将扫描件发送至laxrsjgb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岗位代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扫描件均为jpg图片格式,大小在200kb--300kb之间,所有扫描文件均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资格。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审查工作,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包括试用期)。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面试的人选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及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2.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应遵守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自觉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
1.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中学高素质人才,采取无生试讲方式面试,试讲时间为12分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高于5:1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总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根据面试要求,无生试讲面试总分为100分,实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确定时间后将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及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1.按照招聘计划数,在面试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同分的岗位,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入闱。
2.体检由乐安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1.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品德作风、专业水平、业绩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时间及形式另行确定。
2.考察阶段拟聘用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档案通过机要形式送达乐安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逾期未送达者,视作自动放弃。
(七)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出现名额空缺,可从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同岗位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和考察情况,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请乐安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在乐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乐安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订聘用合同
1.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分学科按分数高低选岗,面试分数高者先选。如面试分数并列,按评分表的前五项要素总得分高者先选。
2.按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对象无正当理由逾期15个工作日未报到,经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3.本公告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1.附件1 乐安县2023年城区中学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2.附件2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x
3.附件3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4月).pdf
4.附件4 乐安县2023年城区中学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