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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

2026-09-08

2023北京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想进入法院工作的朋友可以关注一下。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包括岗位职责、报名要求和薪资待遇,都给大家列清楚了。感兴趣的朋友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3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

6人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或者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有法检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材料: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⑤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明;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在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证明材料(若无,则无需提交)。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聘辅报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yzygbc@sina.com)。

2.报名要求:已报考我院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北京市其他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4),报名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周三)18: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报名截止后,我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政审、笔试、面试等后续安排及考试范围见附件3,具体时间待后续通知。

五、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入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入职后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我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期待您的加入!

报名咨询请联系:598914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40)

查看附件

附件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后续安排及笔试范围》

附件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2023年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内容

2023年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内容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张家口市户籍或者张家口生源地,其中蔚县、沽源县、康保县、尚义县报名考生户籍限定为当地户籍或生源地;户籍认定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日;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从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辞职的聘用制书记员;

(八)根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九)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十)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职数及职位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此次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其中市检察院4名,其他9个基层检察院20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zjkjqrl.com/)、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阅招考职位、招考名额等具体信息,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218:90/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0月19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0月20日17:00

报名截止前1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公告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报考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彩色免冠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支付宝方式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脱贫户的应聘人员可减免报名考务费。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前将以下相关证明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jksjqscb@126.com)。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及有效期内低保证。

(2)农村脱贫户的提供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户证明及扶贫手册。

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资格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至考生缴费账户。

(三)申领、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http://110.249.194.218:90/网下载并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准考证作为后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凭证,请全程妥善保管。

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保存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综合能力测试

本次招聘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负责命题、组织考试和提供技术支持。技能测试通过的,进入笔试环节。

1. 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25日-27日

1.技能测试时间:

2023年10月28日

2.技能测试内容:

技能测试主要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满分分别为100分。技能测试使用计算机预装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达到速度在每分钟80字及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录入速度80字且正确率在95%以上计60分,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120字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计满分100分。听打录入和看打录入两项成绩较高的一项得分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3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日-3日

1.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4日

2.笔试测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区分职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比例范围内,如果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9日前在http://110.249.194.218:90/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六、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核验。考生须提供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5日-17日

面试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会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举止仪表等。每名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6分钟。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即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八、聘用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果出现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者,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确需复检的,安排复检。体检合格者,由市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等)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主要内容: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及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zjkjqrl.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报告并备案审批,然后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县(区)检察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九、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聘用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张家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张家口市(县、区检察院所在地)现有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计算。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十、注意事项

(一)以上时间安排为预先计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视情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zjkjqrl.com/)、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招聘公告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六)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313-8015597

监督电话:0313-8080936

附件:《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0月10日

道孚县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笔试内容及时间

道孚县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笔试内容及时间

为充实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道孚县人民法院联合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

道孚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编外)。

名额:男性5名。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道孚籍常驻人口

(户籍在道孚县一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愿意从事司法警务辅助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文凭,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有在校证明,且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录用。

(三)年龄在18周岁到28周岁的公民(1995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出生的人员),身高1.73米以上;裸眼视力4.9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身心健康,体能达标,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明显、纹身、色盲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病家族史;无口吃、重听、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鸡胸、严重静脉曲张、明显罗圈腿、严重平足(平脚板),无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二)被公安机关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曾受过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三)道德败坏,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有偷窃等不良行为、有吸毒史的。

(四)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因其它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六)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监所服刑、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的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七)在部队服役期间或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受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八)曾经或正在接受境外非法基金组织资助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参照人民警察录用相关规定)。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道孚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联系电话:0836-7122599)。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填写报名表,提交政审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提供符合加分项目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人员须到县法院指定地点测量身高,身高达标者持合格证到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领取并填写《道孚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政审表》。

(五)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由道孚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于2023年10月24日发放《准考证》。

(六)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

考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要求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三项内容。其中: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体能测试占40%,面试占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 +体能测评40%+规定加分)+面试成绩30%。)

(二)考试科目

(1)笔试: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

注:经初审合格的报考生统一参加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9:30-11:30,地点:待领取准考证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每项测试可进行两次测试,以最好的一次作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项目计算三项测试项目的总成绩。

体测标准参照公安民警体测标准

注: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体能测试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项目成绩有异议或有需要举报事项的,需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或举报问题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面试

(1)笔试成绩乘以百分之三十加上体测成绩乘以百分之四十,再加上政策加分项后,按招录职数的1:2比例进入面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面试语种为本地语言、汉语。

(2)面试时间2023年10月30日,地点待通知。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体检

(一)参加体检人员为总成绩排名前5名,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道孚县人民医院集中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执行。

(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人数。

(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加分

(1)解放军复员退伍军人、政法院校毕业生、体院毕业生(凭退伍证、政法院校毕业证、体院毕业证),在(笔试+体能测试)分别折合的总分上享受3分的照顾性加分,总加分不超过3分。

(2)所有涉及加分的报考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在报名时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公示及聘用

经上述程序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为审判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

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月工资为2000.00元(不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及公积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工资为3000.00元(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不购买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工作期间食宿自理。

(二)工资福利待遇所需资金由道孚县人民法院自筹解决。

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隐瞒个人相关信息,以此取得报考资格。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详实,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故意隐瞒信息或者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录用单位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其它各种名义上的招生或者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网站及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范围

监督投诉电话:

道孚县纪监委驻道孚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15351455678

道孚县纪委、监委 :

0836----7122450

道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6----7122982

道孚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836----712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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