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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学校2023年招聘教师17人公告

2026-09-09

内蒙古2023年招聘公告正在报名中,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招17名教师。小编了解到,学校提供食宿,2人间单身宿舍,转正后月薪待遇包含基本工资、班主任费和五险。小编建议符合条件的朋友认真准备材料,身份证、简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证书等都要准备好,截止时间是11月3日。感到兴趣的朋友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土默特学校2023年招聘教师17人公告

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简称土校”),因学校办学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能长期任教的初中优秀教师。

一、拟招聘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各3人。

物理、化学教师各2人。

道德与法治、历史教师各2人。

二、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生敬业 ,品行端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活动。

3.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语文教师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优秀实习生可考虑,具有民办学校和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5.年龄:45周岁以下,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聘用要求及工资待遇

1.符合条件的教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试用期工资月薪3000元加早晚自习费1360元;正式聘用后月薪3500元,加班主任费2000元,加早晚自习费1360元,加五险1000元左右。

3.提供食、宿(2人间单身宿舍)。

四、应聘方法及流程

1.将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获奖证书等资料以PDF格式文件发送至hhhttmtxx@163.com邮箱。(文件名为应聘科目+姓名)

2.电话通知面试时间。现场面试时,需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通过面试人员进入试讲,由校方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综合考量后,通知应聘试讲人员结果。

五、招聘时间

即日起接受资料,审查及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招满即止。

六、报名地址和电话

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茶坊文庙街1号

0471-6320021 (办公室)

0471-6320014(教务处)

联系人:苏老师 向老师 吉老师 张老师 乔老师 陈老师

邮 箱:

hhhttmtxx@163.com

八、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3日。

2023年青海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公布

2023年青海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公布

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1861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进入招考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栏或点击下方链接报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注册、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http://8.136.229.193/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2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12时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23时30分

网上调剂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18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5月4日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4月14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3年2月27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qinghai.gov.cn/gk/tzgg/idoc.cshtml?namepid=647)、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40%、3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拟于5月底公布,笔试成绩发布后请自行网上截图留存,笔试成绩复核结束后不提供成绩查询及证明服务。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30% +《学科专业素养》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1.5+政策加分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1.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用人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开展准入查询,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西宁市、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1.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海东市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海西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中《教师综合素质》科目成绩为75分设定成笔试最低分数线。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海南州

1.小学科学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它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及专业要求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玉树州

1.报考特殊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及专业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青海省六一幼儿园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十、其它事项

(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2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应于2023年4月12日前开具。

(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各市州、省直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报考六州州属中小学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报考六州州属中小学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4月18日至19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考生报名系统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4月18日至19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证明及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

1.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

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11),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一)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服从并配合做好组考单位防疫工作。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971-6310741

考务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971-6304309

系统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971-6366344

附件:1-9.2023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点击链接查看)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青海省教育厅

2023年4月7日

2023年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内容

2023年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技能测试内容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结构,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张家口市户籍或者张家口生源地,其中蔚县、沽源县、康保县、尚义县报名考生户籍限定为当地户籍或生源地;户籍认定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日;

(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信用不良记录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从张家口市检察机关辞职的聘用制书记员;

(八)根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九)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十)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职数及职位

张家口市检察机关此次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4名,其中市检察院4名,其他9个基层检察院20名。

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四、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zjkjqrl.com/)、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阅招考职位、招考名额等具体信息,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拨打相关咨询电话。

(二)网上报名

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218:90/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0月19日17:00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7日9:00--10月20日17:00

报名截止前1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公告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报考诚信承诺书》,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彩色免冠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等重要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支付宝方式付费,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8.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农村脱贫户的应聘人员可减免报名考务费。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结束前将以下相关证明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jksjqscb@126.com)。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及有效期内低保证。

(2)农村脱贫户的提供县、区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原建档立卡户证明及扶贫手册。

经审核符合减免条件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资格审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至考生缴费账户。

(三)申领、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要及时登录http://110.249.194.218:90/网下载并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技能测试准考证作为后续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凭证,请全程妥善保管。

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保存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综合能力测试

本次招聘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技能测试和笔试,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负责命题、组织考试和提供技术支持。技能测试通过的,进入笔试环节。

1. 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

技能测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0月25日-27日

1.技能测试时间:

2023年10月28日

2.技能测试内容:

技能测试主要采用台式计算机、标准键盘作答方式,分为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两部分。应试人员按照速录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考试,看打录入、听打录入考试时间各10分钟,满分分别为100分。技能测试使用计算机预装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看打录入、听打录入中,必须有一项录入达到速度在每分钟80字及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标准,方可产生成绩。录入速度80字且正确率在95%以上计60分,录入速度达到每分钟120字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计满分100分。听打录入和看打录入两项成绩较高的一项得分作为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且正确率在95%以上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占总成绩的3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日-3日

1.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4日

2.笔试测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理论、法律基本常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三)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取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考生中,根据成绩排名和招聘计划,区分职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在比例范围内,如果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环节。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9日前在http://110.249.194.218:90/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六、资格复审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进入面试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信息进行核验。考生须提供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综合能力测试准考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未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1月15日-17日

面试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会同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举止仪表等。每名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为6分钟。

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即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八、聘用

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果出现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者,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确需复检的,安排复检。体检合格者,由市检察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等)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主要内容: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及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zjkjqrl.com/)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向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报告并备案审批,然后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县(区)检察院按照统一的合同文本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聘用制书记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期转正。

九、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聘用单位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薪酬标准根据张家口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张家口市(县、区检察院所在地)现有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标准计算。由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十、注意事项

(一)以上时间安排为预先计划,如有变动以实际通知为准。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视情形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天气等原因导致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将及时通过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zjkjqrl.com/)、张家口市金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三)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招聘公告由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六)报考人员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313-8015597

监督电话:0313-8080936

附件:《张家口市检察机关2023年度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职位表》

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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