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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

2026-09-08

济宁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2023年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已经启动,招录名额2人,采用结构化面试确定人选。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具体安排,报名材料准备和资格审查要求都有说明。感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济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招聘

为加快人才引进步伐,优化济宁市市场监管人才队伍结构,结合市场监管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实施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2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已在我市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济单位)在职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18日

报名方式:考生填写《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jnsscjgjyc@163.com。PDF扫描件及邮件名称改为姓名+所报岗位”。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接到引才单位反馈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时间:10月2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B0101房间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已取得的所有大学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须于2023年10月16日前取得);

(5)免冠1寸证件照3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照片);

(6)《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试或面谈面试相结合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确定拟聘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工作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采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谈面试方案及成绩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引才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引才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分别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整个引才过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对考生的考察贯穿引才活动始终,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引进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公告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通过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栏”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7-3321795

附件1: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同意报名证明信.doc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兴安盟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公告

兴安盟2023年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公告

为加强我盟人才队伍建设,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人,详见《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xingandj.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09:00--17:00,逾期不候。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款和《计划表》规定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引进人才具体条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5.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要求本硕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分别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专业。

6.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书面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09:00--11:00,15:00--17:00,逾期不候。

2.地点:兴安盟科学技术馆北门(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南侧神骏大路与天池路交汇处)。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7)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比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兴安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引进人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档案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决定。

4.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兴安党建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技术咨询电话:0482-3822308

举 报 电 话: 0482-8267670

受理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4日(每工作日08: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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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招聘岗位说明

2023年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招聘岗位说明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系宁波人才发展集团下属公司,是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和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先后荣获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浙江服务名牌"、浙江省五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多项荣誉。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的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10月8日;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主要职责人数资格要求分公司负责人1、根据总公司发展规划,全面主持分公司各项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年度考核指标;

2、制定分公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在分公司有效实施;

3、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确保分公司合规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对分公司的业务规范、安全、稳定运营负直接责任;

4、负责与所在辖区各有关部门的联络,在辖区内建立并维护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

5、做好分公司团队管理建设,带领团队做好市场化业务开拓,并提高业务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11、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

2、具备10年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或人力资源岗位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团队管理经验;熟悉国企管理运作模式、具有国企相关管理经验者优先;

3、在大中型企业(参照统计局大中型企业标准)有主管任职资格,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有相当于正科级任职资格经历;

4、具备较强的市场化开拓意识及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思路清晰,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分市场运营负责人1、根据总公司发展规划,协助分市场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年度考核指标;

2、制定分市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各类活动的宣传策划工作,确保分市场业务稳步增长;

3、负责与所在辖区各部门的联络,建立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联系制度,完成各类招聘工作;

4、做好分市场团队管理建设。带领团队做好辖区内引才工作,提升分市场的品牌效益。

11、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共党员;

2、具有4年及以上品牌运营、活动策划、运营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国企管理运作模式、具有国企相关管理经验者优先;

3、在大中型企业(参照统计局大中型企业标准)有主管任职资格,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国企有相当于正科级任职资格经历;

4、具备较强的开拓意识及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思路清晰,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9:30-10月23日17:00,如未招满,自行补招,不再另行公告。

2、报名方式: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1年内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视为初审不合格。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核通过者可进入面谈,并以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未进入面谈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面谈

1、资格复审及面谈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与报名岗位资格要求不相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谈,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能力和发展潜质。根据资格复审及面谈结果,按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条件的人数低于3名(含)的,通过资格复审后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均为百分制,其中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面试分全部低于70分(不含),该岗位可空缺。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淘汰。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4-89028612

公开招聘岗位咨询人:房老师

受理时间:9:30-11: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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